“历史性成果”:韩国自研飞机首次成功进行超音速飞行******
中新网1月18日电 据韩联社报道,韩国自主研制的超音速战机“猎鹰”(KF-21)1号原型机17日首次成功进行超音速飞行。
据报道,韩国防卫事业厅表示,“猎鹰”1号原型机于17日下午2时58分在位于庆尚南道泗川市的空军第三训练飞行团起飞,在南部海域上空约4万英尺高空飞行,飞行速度首次超越音速。
值得关注的是,1号原型机在飞行中三次尝试进行超音速飞行均取得成功。
KF-21原型机2022年7月首次试飞成功,之后通过80多次飞行不断提升飞行高度和速度,17日成功进行超音速飞行。这是韩国自主研制的飞机首次成功进行超音速飞行。
此前,国产超音速高教机“金鹰”(T-50)于2003年实现超音速飞行,但该机通过与美国的技术合作而制成。
韩国国防部长官李钟燮表示,得益于众多人的献身和辛劳,韩国才拥有首架自研超音速战机,取得历史性成果。此次超音速飞行成功进一步为韩军“科技强军”建设奠定基础,向全球第四大军工出口的目标迈出一步。
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******
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
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
本报讯(记者刘玉)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《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(试行)》,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,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、使用教材、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。
辽宁规定,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、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,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,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。
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、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%。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%;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%。被纳入“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”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、幼儿园在职教师(含教研员)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。
在收费管理方面,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,公开培训内容、培训时长、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等信息,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,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。同时,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,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,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:30。